问题 | 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 |
释义 |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类之一。根据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的现状及主要作用而确定。由国务院批准于1989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举一级保护野生动物96种,包括蜂猴、熊 猴、台湾猴、豚尾猴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捕杀国家一级野生动物的,会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据捕杀的情节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 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动物园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负责核发特许猎捕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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