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 是许多工薪阶层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生活工作在 重庆 的职工们,关于公积金的一些疑惑你们是否清楚呢? 1、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如何从异地转入重庆? 转入单位(重庆缴存单位)首先为职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 身份证 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 办事 处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向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开具《 住房公积金 转移通知书》,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进行汇(划)款(鉴于异地转出手续在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须符合当地的公积金相关政策,此处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及办理程序需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职工异地公积金转移款项汇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由转入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或分中心为异地转入职工办理资金上账手续。 2、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重庆转出到外地? 职工前往异地工作,可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即:将重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具体流程为:1.职工本人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开具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或类似公积金账户转移函);2.职工本人将转移通知书(或类似公积金账户转移函)、身份证、 离职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在职证明四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出手续。 若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公证 机关出具的《 委托书 》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3、重庆公积金 贷款 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 公积金贷款 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具体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综合因素确定。 4、若为 自建房 ,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情况而定:若农村的自建房不能提取,但 农村户口 职工提供 户口 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若城市的自建房可以提取,需提供的材料有(原件及复印件):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本人身份证。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 结婚证 或户口簿。 5、同一套房子,在外地提过一次,现在在重庆提,是按照第一次还是第二次提? 职工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提取分为首次办理及以后各次办理,若职工商业贷款购房后未在我市办理过 公积金提取 ,则按首次提取方式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办理,分为首次办理及以后各次办理)。 更多关于公积金的问题,网友可以前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特别是 买房 过程中遇到无法确定的问题,一定要谨慎对待。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