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预告登记房屋是债权还是物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预告登记是典型的债权物权化,是对债权的确认,可以对抗物权。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得再次出售,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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