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询问租金内容、水、电、暖、气、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结清水、电、暖、气等费用; 4、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5、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