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全部出来
释义
    一、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我们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这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
    4、要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排队等候办理。
    5、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等到公积金到账即可。
    二、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装修吗
    装修一直未进入到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范围,可能是大家将公积金提取政策里面的‘大修’理解成了‘装修’,按照规定,只有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书》才能算‘大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通过对本文的阅读,大家应该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是行不通的,是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符合政策的规定才可以提取。以上为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7: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