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年老、年轻、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但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所谓年老、年幼、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以下情况的人: 1、因年老、残疾、疾病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无生活来源; 2、虽然有生活来源,但由于疾病、衰老、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3、由于年轻或者智力低下,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