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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动辞职后发现怀孕了可以反悔吗?
释义
    女职工在备孕期或者毫无准备的状态怀孕,本人并不清楚已经怀孕,刚好向单位主动辞职,因为怀孕期间重新就业比较困难,所以,有些人反悔自己太早辞职,导致无法享受怀孕职工待遇。那么,这时候女职工是否可以反悔,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
    按规定,职工主动辞职一般不能反悔,即使是怀孕女职工,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辞退的,对方不存在过失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都不能恢复。
    不过,如果女职工能够有确切证据证明受到欺诈、胁迫等用人单位故意的原因导致辞职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如果还想回去上班,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也就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了。
    另外,怀孕女职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张补偿:
    1、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使怀孕的女职工离职,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怀孕女职工离职;
    2、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向女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怀孕女职工工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工资。
    最后,因为怀孕女职工体质的特殊性,会大大降低工作的效率,所以,有些女职工没有主动辞职,但有些单位会找借口辞退,那么即属于严重损害女职工的利益。权益受到损害的女职工可以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并且争议较大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一、职工怀孕期间被辞退赔偿多少
    职工怀孕期间被辞退的,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员工劳动合同,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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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