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正后的房子,名字是原来的人还是可以改成别人的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 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二、民法典中房产继承公证后如何更名 民法典中房产继承公证后的更名方式:继承人可以持公证书、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房屋继承公证书需要多长时间能拿到 房屋继承公证书十五日内能拿到。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继承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后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审查通过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继承公证书。 四、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