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签订买卖购房合同当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意见一致,就可以签订买卖购房合同了。第二步房屋解押房屋买卖之前,若卖方名下的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房屋处于抵押状态,需先联系银行或其他抵押权人还清欠款,办理解押手续。第三步卖方进行房屋核验、买方做购房资格审查房屋核验:主要是审核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坐落、面积、有无查封、抵押等情况,以保证房屋能正常交易。做房源核验,自行成交的房屋产权人拿着有效身份证件和房本去建委办理即可,中介成交的按中介要求办理。第四步网签进入建委系统登记本次交易,会生成建委标准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此即网签。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网签合同上的价格就是网签价,之后缴税的计税价格会参考网签价格。第五步银行面签(全款买房跳过此步)面签即银行工作人员与买卖双方一同签订贷款合同及其他协议。第六步评估(全款买房跳过此步)买方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要判断这套房屋的价值,因此会找一个评估机构给卖方的房子定个价。评估价一般是市场价的8-85成,主要根据小区年限、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房屋结构等因此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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