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中的相关规定,证人在诉讼活动中有如实作证的义务,证人在法庭上需要签订保证书,如果证人作伪证或者不如实供述,可能需要承担伪证罪或者其他的责任处罚。具体的权利义务在下列的法律依据中都有列出。证人的诉讼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查阅证言笔录,并在发现笔录的内容与作证的内容不符时要求予以补充或者修改。3.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对于其因作证而产生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补偿。5.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防止因作证而遭受不法侵害。证人的诉讼义务:1.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 承担法律责任 。2.有义务回答公安司法人员的询问。3.出席法庭审判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4.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5.对于公安司法人员询问的内容予以保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