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产品的收益不符预期可能涉及误导宣传、信息披露、投资风险提示等问题,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诉、索赔、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具体维权方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二条 证券服务机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服务机构或者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者人员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的信息或者散布虚假、误导性的传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对交易标的的客观情况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交易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借款人及时告知借款利率、还款期、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金融机构未尽告知义务或者虚假告知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