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销的钱要回来的法律具体如下: 1、对于被传销骗取的钱,在赃款被追缴回来后,受害者可以拿回全部或部分的款。受害人应当积极配合警方查案,尽快追缴回赃款,减少损失; 2、对于通过传销获得的钱,被工商或公安没收后,是不能要回的。 一、打击传销的部门具体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有行政处罚权,比如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不能抓人; 2、公安机关,能抓人的部门有且只有公安机关可以。 二、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怎么处理具体如下: 1、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如果公民被陷入传销之后多数都是因为自愿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而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这些钱财只要被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判定是犯罪,所以就算公民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也不能将被骗传销的钱拿回来或者跟犯罪者要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规定:(第一类)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