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对策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1、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对违章者进行严管重罚,在高速公路的日常勤务工作中应加强路面控制,加大执法力度,进行有针对性地巡逻、纠章,实行严管重罚,对违章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绝不迁就。 2、高速公路在设计、规划时应纳入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的安全因素及实际需要,设计高速公路的线形及其他基础设施。 3、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介入高速公路的设计、规划。对高速公路的设计、规划等就安全的角度、提出科学的意见。 4、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预案,加强气象信息传递。密切与气象局、电台、电视台联系,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以及车辆出行参考信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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