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环境恶劣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释义 |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你工作之前已经知道这份工作的性质问题了,但是你也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如果你有实力有证据,可能会有赔偿。 一、人才市场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1、通常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等等是跟劳动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局发生关系。如果是普通工人,那档案是存放在工作的劳资科或人事科,叫法不同,但是在这个部门果是工厂领导,档案就是放在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 2、如果人事局是没有档案,那就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或从从劳动局到市档案馆到社区档案室查询,看是否有档案下落。 3、如果以上方法都找不到档案,可以找以前缴养老保险或医保金跟住房公积金的部门,这些部门应该保留着你的工资档案的资料,因为当有新职工参保的时候,单位都会开具证明去社保机构局,如果在社保机构找到当初单位申报的材料时,你以这份材料为依据去劳动保障局工资补办你的档案,并且最好能找到你的招工表或能证明那时在单位领取工资的证明。 二、政审档案晚到怎么办? 第一,如果你当时正规地办理了报到手续,那么拿着你的报到证到报到证抬头的地方去质问他们。如果你当时没有正规办理报到那你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时间比较长了,不好查。可以回学校档案是查查。第二,档案可以补办一部分,但和原来的不一样,高中部分可能直接给你开个证明之类的,也要看学校心情。第三,公务员政审是需要档案的,你可以说明情况延缓一下,但时间不能太长,到了所有人都办手续的时候你还没有档案可能会影响入职。 三、房屋拓展面积违法吗 属于违建,已经建好了去相关部门申请看能否改审批,但是一般可能性不大,如果审批不能改,就需要拆除了。如果你的房子总面积不超过当地标准,且新建部分不妨碍通行、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服务(如电线、光纤、地下管线等),你可向土建局申请报备,否则有可能以违建予以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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