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在外省工厂上班,去年过年工厂不批假都没有回家,今年过年请 |
释义 | 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情况,考虑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年假,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需跨年度安排年假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假,经员工同意可不安排,但应支付300%的年假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单位的年假不让在过年时间请一般是合法的。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一般不能跨年度来安排职工休假。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迫切期盼团圆:外地工作者努力争取今年过年回家 外地工作者对于过年回家的期盼是非常迫切的。去年因为在外省工厂上班,工厂不批假的原因,他们无法回家与家人团聚,这让他们感到非常遗憾。然而,今年他们决心努力争取请假回家过年。他们意识到过年是家人团聚的重要时刻,他们希望能够与亲人共度这个特殊的节日。因此,他们会积极与工厂沟通请假事宜,并展示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负责态度,以期得到批准。他们明白团圆的重要性,愿意付出努力,为了与家人共度一个温馨、快乐的新年。 结语 在过年期间单位不批准年假是合法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外地工作者深感过年回家的渴望,去年无法与家人团聚令他们遗憾。然而,今年他们决心争取请假回家,展示出工作表现和负责态度,以期得到批准。他们明白团圆的重要性,愿为与家人共度温馨、快乐的新年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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