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辅机构新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不可以继续聘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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