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岳阳建造自住房贷款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告知,补充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予以受理。 3、审核: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通过审核,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5、贷款发放:借款人携带贷款证明手续,到相关业务银行办理贷款。 二、岳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管理部申请贷款。 三、岳阳建造自住房贷款申请材料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有借款人中任一方的户籍在建房地所在村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③建设工程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大宗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⑥另提供一套商品住房用于抵押,携带抵押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抵押房的产权人及共有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四、岳阳建造自住房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