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挂失、补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 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 身份证 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 身份证丢失 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