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四大管辖原则分别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以及普遍管辖。属地管辖以本国地域为标准,其中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也属于我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适用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是指保护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合法权益。普遍管辖保护的是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各个国家的共同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