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婚姻无效是如何定夺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抑郁症这个情况并不是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而且这个抑郁症都是在一定时间之内出现的,也可能是婚前,有也可能是婚后的有,而且抑郁症并不是不能结婚的法定理由。(1)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2)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持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人民法院一旦受理就应依法作出该婚姻有无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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