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能否邀请多位律师共同探讨合作模式的可行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是否能邀请多位律师共同探讨合作模式的可行性,主要涉及律师会见规定和律师合作规定两方面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分析: 1. 律师会见规定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会见时,律师应当严守会见秘密,不得透露被会见人的秘密信息,并且不得在会见室内进行商谈、协商等活动。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邀请多位律师共同探讨合作模式的可行性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 律师合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与其他律师合作,但必须遵守《律师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律师合作规定,不得侵犯当事人权益。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邀请多位律师共同探讨合作模式的可行性,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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