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未成年人引诱淫秽淫物罪 |
释义 | 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以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群众性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它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 1、行为人应当意识到自己在实施诱惑; 2、行为人应当知道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 一、第一次容留罪处罚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聚众淫乱罪怎么量刑 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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