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邮寄送达未签收视为送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院电子送达没签收怎么办 法院传票不签收,电子送达后没人签收,法院会选择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也可以留置送达。 如果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上诉日期是否包括送达当天 上诉日期不包括送达当天日期,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这里的送达之日是指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如果是法院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则应是当事人签收邮件之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当事人签收判决书当天不计算在上诉期内,上诉期限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至15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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