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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释义
    

法律主观: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 承担赔偿责任 :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在当代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后续赔偿性的问题的话,规制的还是比较的详细的,因为后续如果赔偿不到位的话,那么也会导致很多的纠纷和矛盾的产生。一般情况下会对责任进行划分次要责任,他们的赔偿的比例是3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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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