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享有表决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