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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遣散费要扣个人所得税吗
释义
    遣散费属于一次性补偿收入,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视以下情况而定:
    1、工资不满5000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含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含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及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的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为: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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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