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6.1.4、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同时废止。 1、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抢修人员应24h值班。 (3)设置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 2、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过程中,应设置安全标志。 3、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1)制定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送有关政府部门备案。 (2)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3)组织实施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次,并应对预案及演习结果进行评定(演练方案—演练过程—演练总结—演练评估)。 4、人员进入燃气场所(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先检查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 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 (1)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2)专人监护 (3)轮换操作 5、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穿戴防护用具,进入地下场所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2)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带气检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产生火花; (4)应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一、 基本规定 1、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抢修人员应24h值班。 (3)设置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 2、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过程中,应设置安全标志。 3、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1)制定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送有关政府部门备案。 (2)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3)组织实施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次,并应对预案及演习结果进行评定(演练方案—演练过程—演练总结—演练评估)。 4、人员进入燃气场所(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先检查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 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 (1)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2)专人监护 (3)轮换操作 5、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穿戴防护用具,进入地下场所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2)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带气检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产生火花; (4)应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