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出差住宿标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或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副局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一、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5、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5、转嫁差旅费的。 法律依据:《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处级人员住单间,科以下人员两个人住一个标准间。 科以下人员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国家和省、市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并在报销时注明理由。 出差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的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