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内发生式和期内索赔式区别 |
释义 | 期内发生制是以损失发生时间为承保基础,即保险人负责赔偿发生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承担的损失,保险人不考虑责任事故发现的时间或提出索赔的时间。 期内索赔制是以索赔提出时间为承保基础,即保险人负责赔偿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 责任保险是保险市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类险种,所涉行业领域包括公共医疗、律师、建筑施工等。在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中,有着“期内索赔式”与“期内发生式”两种承保基础,两者在索赔机制上有着很大的差异特点,其风险保障作用也有所不同, 期内索赔式是指在保险索赔中,不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或被保险人的过错行为在何时发生,只要受到侵害的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第一次提出有效索赔即构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就要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毫无疑问,采用期内索赔式承保,保险人判断是否应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重点是:保险事故中受损害的第三者是否在有效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而对于保险事故本身,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也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前。 期内发生式是指以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为承保基础,保险人负责赔偿发生在保单有效期内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损失,保险人不考虑责任事故发现的时间或提出索赔的时间。相较期内索赔式,期内发生式判断是否应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重点,在于保险事故本身发生的时间是否处于有效保险期限之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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