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
释义 | 海南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1、一户一宅,用地面积不得超175平米; 2、使用宅基地建房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现场勘测; 5、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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