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排污许可证应填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主要登记信息等内容。 法律依据: 《银川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衔接顺畅。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应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要求,按行业和时间节点,分步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 (二)公开公正,一企一证。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对排污单位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在同一地点的同一法人单位均在一个排污许可证中统一管理,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三)权责清晰,强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间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核定排污许可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部门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