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前男方出钱首付买房但写女方名字的,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婚前首付部分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但婚后双方通过协议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双方享有同等支配权。 婚前男方买房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的款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