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绿灯左转和直行车相撞一般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左拐的责任会大一些。因为在这种路口双方都是绿灯的情况下,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显然转弯车辆没有做到。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直行车辆有违法行为的,直行车辆就是次要责任。转弯车辆是主要责任。如果直行车辆没有责任,那么,转弯车辆就要承担全责。但可以肯定的是,转弯车辆至少是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