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猝死险种少赔的原因是因为保险合同中对于猝死的定义不清晰,以及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策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猝死为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针对猝死险种少赔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对猝死的定义作出明确规定,并承担给付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风险控制策略而导致保险赔付不充分的情况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