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签了预售合同是可以退房的。所谓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其实就是指商品房预售售房部和预约购买方约定证据,预售的售楼方在预购方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权转移在预购方,预购方根据预售方给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书面协议。虽然一般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合同的相关内容,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约定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另外,如果签到预售合同后,已经在房管局对预售合同进行了备案,则需要去房管局注销备案。目前各地房管局均对撤销备案规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核。这个政策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恶意炒房,因此在涉及撤销备案时必须和开发商达成一致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