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出来,但是只有在符合请假出所的规定的时候可以申请请假出所。 如果被拘留人遇到需要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况的,则其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般准假出所的时间不会超过7天,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会计入拘留期限。 法律客观: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拘留所接到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申请后,应当立即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审批表,报拘留决定机关审批。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以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拘留决定机关批准请假出所的,拘留所发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证明,安排被拘留人出所。 准假出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