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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要多久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因此,通常情况下法院应当当场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一、行政立案是指什么意思
    行政立案,是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场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行政是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的总称。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力,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 。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
    二、强拆中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违法强拆案件法院不受理的,可以提出上诉。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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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