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必须有物业嘛? |
释义 | 小区可以不要物业吗,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问题,而且也是不懂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是很完善的,对于每个业主们来说都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作用。那么小区物业的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事项。 大家有没有发现每个小区都有物业对小区的治安和安全以及相关的事宜进行管理。很少有没有物业的小区,那么小区可以不要物业吗,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问题,而且也是不懂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是很完善的,对于每个业主们来说都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作用。那么小区物业的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事项。 小区可以不要物业吗 可以,但是只有业主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出了业主委员会,才能由业主委员会授权决定物业的去留。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 小区物业的管理规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3、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