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被踢出业主群合法吗 |
释义 | 果并未排除其作为业主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也未对其权利的行使构成妨碍,如辛欣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报送途径不畅,或在提供具体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可就该具体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从物业服务合同的角度看,业主能否享受物业服务需求报送的便利,主要是基于物业公司受理业主需求的途径是否畅通,这主要取决于两点: 一是合同约定了哪些途径。本案中,微信群既不是合同约定的业主反映问题的途径,也不是物业公司受理业主需求的正式途径,所以即便未进入或被移出该群组,其仍然可以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或物业公司公布的受理业主需求的正式途径享受物业服务需求报送之便利。 二是被移出微信群是否对业主反映问题的途径造成干扰或带来不便。 其实这件事情到现在为止屡出不穷,但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就在于很多人对于个人隐私比较看重。毕竟现在是属于互联网时代,一些不法分子的确是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信息分析出你的生活规律。但既然是在业主群当中,也就意味着是同属于一个自从管理组织。管理员在进行治理的过程当中,的确是可以要求群里面的人员是否要参加群规。 解散业主群违法吗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