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结婚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我国结婚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2、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怎样领取结婚证 领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领结婚证下午去合适吗 领取结婚证下午去是合适的,只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都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跨省再婚不用离婚证吗 在实践中,跨省再婚也是需要离婚证的,作为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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