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2、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3、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4、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