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民意。 二、做到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三、做到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做到资金使用公开,确保群众监督有力。 确保强基惠民资金专款专用,专门为驻村工作队制作发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为民办实事资金使用明细表》,并要求驻村工作队将每季度强基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在明细表中,并在村务公开栏、活动宣传栏等平台进行藏汉双语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发生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为民办实事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做到项目资料整理规范、确保文件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