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注销应收应付款的处理办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在企业注销登记之前处理完毕,应收款应当在企业清算时全部收回来或者将债权转移给他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企业清偿债务。企业已经注销登记完毕之后,那么企业消灭。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公司章程 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