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员工离职时间少于一年,则无需接受三级安全培训。离职一年以上,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具体制度为:员工在生产经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 再次接受车间(工段、区、班组)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员工、新工人的工厂级(公司级)、车间级(部门级)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体系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体系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教育体系。 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团队教育。企业必须对新员工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对改变新工种、复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作业方法的安全健康教育。 受过教育的人只有通过考试才能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按以下程序进行:新员工向人事部汇报后,人事部通知其到安全部进行工厂级安全教育,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教育卡,人事部根据教育卡向二级单位下发发放单,二级单位进行分(车间)级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教育卡,员工凭教育卡进入班组进行团队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教育卡,然后分配到岗位学习。三级安全教育应严格遵守这些程序。 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