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