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成为老人监护人 |
释义 | 老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通过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三种方式来确定。当然设立是指老人的配偶成为监护人;协议设立是指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商确定监护人,需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公权力指定设立是指在监护人确定存在争议时,由相关机构或法院根据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原则,在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法律分析 成为老人的法定监护人,以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即老人的配偶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即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拓展延伸 如何担任老年人监护人的职责 担任老年人监护人的职责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帮助您更好地履行这一角色。 首先,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和挑战。老年人可能面临健康问题、日常生活困难、社交孤立等。与老年人沟通,并尊重他们的意愿和决策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老年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耐心解答问题,确保他们理解并参与决策过程。 另外,了解法律和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和财产管理法规。了解老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建立支持网络。寻找社区资源,如医疗服务、社交活动、心理支持等,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与其他监护人、专业人士和志愿者建立联系,分享经验和获取支持。 最后,关注自身的健康和福祉。担任老年人监护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确保自己身心健康,寻求适当的支持和帮助。定期休息、寻求专业指导和参加培训,以提升自身能力和知识。 总之,担任老年人监护人需要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建立有效的沟通、了解法律和政策、建立支持网络,并关注自身的健康和福祉。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您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责。 结语 成为老人的法定监护人有三种方式: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当然设立是指老人的配偶作为第一顺序人担任监护人。协议设立是指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需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公权力指定设立是指在监护人确定有争议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担任老年人监护人需要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和挑战,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了解法律和政策,建立支持网络,并关注自身的健康和福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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