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没做散水违规吗 |
释义 | 楼房没做散水属于工程未完工或不合格工程,开发楼盘开工时已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有甲乙双方,监理,设计单位等组织验收,散水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做,说明该工程未完工。可建议开发商尽快解决,但是不属于违法行为。 一、竣工验收五个基本条件有什么 竣工验收五个基本条件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需要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有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已经完成;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委托监理的项目,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当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的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内容: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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