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恢复正常;在医保定点医院 使用社保卡 ,直接启用社保功能,或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