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的执行机构是哪个?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就近进行,即在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进行,如果没有拘役所,则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内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法律分析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强度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么拘役是由哪一个部门执行的呢? 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市县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内执行。 拓展延伸 拘役执行的程序和机关是什么? 拘役是一种刑罚形式,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执行。拘役的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拘役执行机关会收到拘役执行的通知;其次,执行机关会通知被拘役人到指定的拘役所报到;然后,被拘役人会被送往拘役所,在拘役所内服刑一定的时间;最后,在拘役期满后,被拘役人会获释。拘役执行的机关一般是司法部门或者是相关的执法机构,例如监狱管理局等。这些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拘役的执行,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拘役执行的程序和机关的设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一种刑罚形式,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用于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程序包括接到通知、报到、在拘役所内服刑和满刑释放等步骤。拘役执行机关一般为司法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执行过程,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