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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持有非法出版物犯法吗
释义
    一、携带非法出版物能否治安处罚
    一般来说,携带非法出版物是不用治安处罚的。
    关于出版物,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规定了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未规定携带非法出版物的内容,因此,携带非法出版物是不用治安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出版非法出版物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非法出版物违反国家的出版管理法规,包括盗版都属于非法出版物的范畴,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抵制非法出版物,维护我国出版环境的风朗气晴。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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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16:04